我国女性社会保障论文非农户口男性能够享受社会养老保险的达到71.4%,比女性多7.2个百分点。随着新型农村养老试点的推行,山西农业户口女性中,享受社会养老保障的比例为21.1%,与全国水平的31.1%相比少10个百分点。农业户口男性享受社会养老保险的达到26.2%,比女性多5.1个百分点。这表明,近十年山西城乡男女享有社会养老保障的比例差距呈缩小趋势。能代表中国年轻一代的芳华,与全国水平及部分省市比较,山西非农户口女性社会保障水平排在海南、辽宁、甘肃之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业户口女性社会保障水平排在贵州、云南、湖北之前,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社会医疗保障 2010年,山西1864岁的非农业户口女性中,享受社会医疗保障的达到80.8%,与2000年相比提高了33.5个百分点,比全国水平的87.6%少6.6个百分点。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推行,山西1864岁农业户口女性中,享有社会医疗保障的比例达94.5%,与全国水平的95.5%相比少1个百分点。近十年山西城乡男女享有医疗保障的性别差异呈缩小趋势。山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于2003年启动试点,2009年开始全面推行。2009年底,全省115个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均建立了新农合制度,覆盖农业人口2126万人。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山西实现全面覆盖。本次调查结果表明,与全国水平及部分省市比较,山西非农女性医疗保障水平排在最后一位;农业女性社会保障水平排在上海、广东之前,但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第一,分性别、按城乡、年龄划分享受社会医疗保障状况调查结果显示,近十年在18至64岁的全部人群中,农业户口男女性别享受社会医疗保障比例都很高,且比例相差无几,这是山西省2003年以来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在24岁以下人群中,农业户口男性和女性享受社会医疗保障比例远远高于非农人口,这同样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取得的成效;25岁至54岁非农人群中,随着年龄的增加,享受社会医疗保障的比例增加,男性略高于女性。表明随着年龄的增加,非农人口工作稳定性增加,但女性的工作稳定程度比男性要低,这与这部分女性所从事工作的行业有关联,与山西社会经济发展程度和整个中国男性女性就业大环境有关联;在55岁至64岁非农人群中,男性享有社会保障的比例略高于女性第二,山西省非农户口女性享受社会医疗保障的种类近十年山西省18至64岁非农女性中,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障者占67.3%,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占27.1%,享受公费医疗或劳保医疗的占1.8%,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占2.6%,享受其他社会医疗保险的占0.9%。这表明,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女性占绝大多数,为94.4%第三,山西省农业户口女性享受社会医疗保障的种类近十年山西省18至62岁农业户口女性中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占98.1%,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占1.2%。这再一次表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所取得的重大成效二、山西女性生育保障和社会福利 1.生育保障调查显示,近十年山西省城乡女性生育最后一个孩子时的分娩费用,全部免费或全额报销的为7.4%,有定额补贴的为1.3%,享受部分报销的为9.0%,全部自费的为81.7%。企业宣传片制作这表明,一是生育保险的分娩费用这一块还存在巨大缺口;二是山西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形成的经济发展格局改变不大。以资源经济为主的第一、第二产业占据山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地位,男性在这个经济格局中占据了行业、职业优势,而女性在第三产业中占据优势,第三产业和新兴产业在改革开放后尤其是近十年发展起来,但其在所有制中的劣势很明显,女性的生育保障在这个行业和相关职业中受到漠视。同时,77.7%的山西省城镇单位女性生育孩子时产假达到了国家规定,与全国87.3%的数据相比,落后9.6个百分点。将山西城乡女性作为一个整体统计,近十年来,山西女性生育最后一个孩子时完全没有产假待遇的为1.7%,享受56天产假待遇的占10.0%,享受90天产假的为14.6%,享受100天的为9.2%,享受180天的为42.6%。这表明,在所调查的人群中,约有四成以上是农业户口女性,由于风俗的原因,她们在生育之后要休息,依照山西各地风俗,这是一段较长的时间,影视视频制作且她们没有固定的工作单位或没有工作单位,生育之后得以在家里休息3个月;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或较固定的女性在业者,享受56天到100天产假的女性占总数的33.8%,这些单位有着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的较严格的产假制度,也有着产假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完全没有产假待遇的女性为1.7%,表明这些女性应为城镇不在业女性或农村的流动人口、合同工、乐橙多功能巡航摄像机TP5评测。农民工等,她们生育后为了保住自己的工作,不得不选择不间断地工作。这部分女性人数虽少,但正是生育保险制度应关注的弱势群体,也是女性生育保障制度改革的方向。近十年,山西城镇单位女性产假期间有基本工资或收入与产前差不多的占83.7%,与全国平均平均水平的73.6%相比,多出10.1个百分点。山西城乡女性生育最后一个孩子期间收入与产前差不多的占38.2%,只领取基本工资的占28.3%,这两部分应为城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女职工或有较固定单位的女性;生育期间只有部分生活补贴的占2.0%,生育期间完全没有收入的占29.8%。在有效的836份问卷中,近十年山西城乡女性生育最后一个孩子时,丈夫完全没有带薪陪护假的占52.1%,有3天陪护假的占9.2%,有7天陪护假的占7.2%,有10天陪护假的占3.2%,有15天陪护假的占3.3%,有20天陪护假的占6%,有30天陪护假的占3.6%,有90天陪护假的占4%,有98天陪护假的占12.1%。这表明,在山西,一方面,丈夫带薪陪护在制度上还不完善,另一方面,生孩子主要是女性的事情的观念占据重要地位,很多丈夫对配偶带薪休育儿假的理念或相关制度规定一知半解或全然不知2.社会福利 1992年,山西民政厅颁布出台了《山西省有奖募捐社会福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对依靠社会力量发展福利事业进行了探索。2001年,山西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化实施意见》规定,到2005年,山西全省基本建成以国家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网络。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的床位数量和集中收养人员的数量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增长;城市中各种所有制形式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人10张左右,普遍建立起社区福利服务设施并开展家庭护理等系列服务项目;农村2万人以上的乡镇普遍建立起敬老院,其中有条件的敬老院要逐步建成综合性、多功能的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资料显示,2009年,山西全省共有收养性福利机构1006个,其中收养性老年福利机构884个,儿童福利机构5个,收养床位45101张(见表4)。全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财政支出占社会保障和就业财政支出的比重达12.84%,全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94.44万人,比2000年增加91.38万人,其中女性38.83万人,占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总人数的41.12%,城市平均低保标准为212元/月,比2008年提高69元;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120.99万人,比2000年增加116.59万人,其中女性39.31万人,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总人数的32.50%,农村平均低保为1065元/年,比2008年提高132元。根据调查,近十年山西省在业者之中,享受带薪年假者,男性为36.1%,女性为41.6%;享受住房公积金者,男性为48.9%,女性为53.4%;享受住房福利者,男性为22.4%,女性为20.3%;享受工作餐或餐补者,男性为34.2%,女性为27.7%;享受班车或交通补贴者,男性为19.9%,女性为18.4%;享受取暖补贴者,男性为58.8%,女性为63.8%;享受子女医药费报销或补贴者,男性为6.5%,女性为5.7%;享受子女入幼儿园物质补贴或其他支持者,男性为7.1%、女性为9.4%。住房福利、餐补及交通补贴、子女医药费四项,男性略高于女性;带薪休假、住房公积金、取暖补贴、子女入园补贴四项,女性较高于男性3.就业保障从行业分布看,近十年女性较集中的行业为信息传媒、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行业。2009年,山西在岗职工为376.90万人,在岗女职工占全部职工总数的34.65%,女性就业结构改善,一些新兴行业女性就业比例提高。其中,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女性从业人员所占比例最高为62.82%,其次是教育为59.95%,最后是住宿和餐饮业占56.25%(山西统计局,2010)。2009年,没想到我也有为王晶奉献票房的一天,全省城镇残疾人口中,不在业人口4.82万人;农村残疾人口中,不在业残疾人口15.85万;女性残疾人口就业比重明显偏低,性别差异较大。调查数据表明,山西的就业保障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分性别有失业经历者失业期间待遇状况。调查显示,山西省18岁至64岁有失业经历人群中,失业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者,男性占9.8%,微鲸用未来之家引发对未来的思考,女性为10.1%;接受免费就业培训和就业指导者,男性为6.1%,女性为8.7%;接受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者,男性为8.5%,女性为10.1%;接受政府相关机构的职业介绍服务者,男性为7.3%,女性为5.8%。这表明:女性失业者失业时间较男性长,失业人数较男性多,而且女性更注重失业技能本身的培训,认为掌握一门技术是就业的主要因素,观察就业形势从微观着眼。此外男性更注重国家整体的就业政策,观察就业形势从宏观着眼。第二,分性别在业者遇到的就业歧视状况。调查显示,山西省18至64岁在业者中,因性别原因不被录用或提拔者,男性为1.4%,女性为4.1%;男女同工不同酬者,男性为2.9%,女性为6.8%;因结婚、怀孕、生育而被解雇者,男性(因妻子怀孕或生育)为0.8%,女性为2.5%。女性遭到的就业歧视较男性严重。随着女性平均受教育水平的提高,她们的职业观和人生观比自己的上一辈要积极、主动,在求职理念上没有“性别歧视”的概念,在求职、供职、升迁的各个阶段用实力绕开了就业“性别歧视”的障碍。企业宣传片制作分职业看,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中的女性,由1990年的9.09%上升到2005年的14.55%,上升幅度较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由1990年的49.63%到2000年的57.20%再到2005年的51.55%,变化呈曲线;商业和服务业人员中的女性,由1990年的46.59%下降到2005年的41.93%。从1990年、2000年、2009年三个年份的总体构成看,分职业就业人口性别构成变化不大。表明“80后”作为第一代独生子女走上工作岗位,这一代女性在受教育程度、职业理念和人生进取方面都有了全新的风貌。这也可作为女性就业歧视状况的另一解读三、基本结论和对策建议 1.基本结论第一,山西女性社会保障水平整体偏低从女性社会保障所涵盖的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生育保障、社会福利、就业保障、劳动保护几项数据看,山西非农户口女性和农业户口女性享受社会医疗保障比例最高,分别为87.6%和95%;城乡女性享受社会养老保障程度相差较大,非农户口为73.3%,农业户口为31.1%;女性享受生育保障的程度在城乡各个层次女性中差距极大,全省城乡女性生育最后一个孩子时的分娩费用,全部免费或全额报销的为7.4%,全部自费的为81.7%。城镇单位女性产假期间有基本工资或收入与产前差不多的占83.7%;就业保障中,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中的女性上升幅度较大,由1990年的9.09%上升到2005年的14.55%;在劳动保护中之遭到化学毒品(含农药)危害一项中,农村女性比例远远高于农村男性、城镇男性、城镇女性,表明农村留守女性已成为田间生产的主力军;农村老年女性是社会保障中的极弱势群体,尤其是刚刚开始在城镇试行的居家养老服务,根本惠及不到农村老年女性第二,城市化进程造成农村女性社会地位的低下随着山西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流动人口中的女性成为社会保障中的弱势群体。山西省政府明确提出,到2015年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