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现代广告中大众消费偶像批评一大批“消费偶像”出现在人们视野中,他们作为名人、明星,成为引领大众消费潮流的“推手”,灵智精实将创意转化为商机。与此同时,与虚假广告、不实广告相关的争议和非议也愈来愈多。试图从“消费偶像”的角度,对当代社会的广告现象进行批评和反思,并探索解决之道关键词:消费社会;消费偶像;批评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成熟和完善,我国的广告事业可谓一片繁荣景象,广告活动无所不在,广告手段日益多样化。在21世纪的今天,现代广告已经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对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领域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毋庸置疑,广告市场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标志着社会的进步、经济水平的提高。但从另外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广告也开始遭受来自各方面越来越多的质疑和否定,批评的焦点集中在广告对消费欲望和购买欲望的刺激,对消费者的误导,对不健康消费观念的提倡等等。影视视频制作而在这一系列问题中,明星广告、名人广告被推向风口浪尖,为各大商家所普遍采用的“偶像”加“产品”的捆绑销售策略也为大众所诟病。本文试图从消费偶像的角度对现代社会的广告现象进行深入的探究和反思1大众“偶像”的时代变迁什么是大众偶像,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可能会有截然不同的结论。法兰克福批判理论家洛文塔尔在通过对不同时代的杂志中出现的名人传记的研究发现,从20世纪初期的20年到20世纪40年代之后,人们关注的名人偶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前者以生产偶像为主,后者则多为“消费偶像”。所谓“生产偶像”,顾名思义,指的是来自生产性的生活领域,比如工业界、自然科学界。人们崇拜的对象是那些对人类历史发展进程做出重要贡献的人物,例如科学家。而所谓“消费偶像”,指的是大多来自演艺界、娱乐界、体育界的知名人士。影视明星、体坛大腕、娱乐人物越来越多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中。研究者认为,与该现象直接相关的是20世纪中期以来美国的消费取代生产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兴趣的中心,物质消费开始取代精神生活尽管以上研究是针对美国社会的,但我们通过对比不难发现,中国社会从改革开放初期到市场经济体制不但成熟完善的今天,也经历了一个类似的变迁,而且,速度要快得多。回顾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的主要媒体中的偶像型人物是陈景润等科学家式的“生产偶像”,这正是传统意义上的偶像——在人们的精神领域着起着“精神支柱”、“理想寄托”的人,在人们心目中,一度等于英雄。而90年代之后,特别是21世纪的今天,娱乐明星们纷纷上位,成为更多人追捧的对象。其中的原因与上个世纪中期的美国是如出一辙的。伴随着中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全面发展、大众媒介的普及、传播技术手段的日新月异,伴随着消费主义时代浪潮的兴起、娱乐工业的膨胀以及人们价值观念的变迁,偶像二字也经历了一场蜕变,脱去了精神的“光环”,成为曝光在大众媒介之下,被媒介所包装、所炒作、所制造出来的“消费偶像”了2对“消费偶像”的文化反思消费偶像是如何诞生的?从本质上来说,它是适应大众媒介对经济利益最大化的需求而生。明星或者名人偶像在这个过程是被“符号化”了的角色,其传统人格已经被“消费人格”取而代之。他们不是一个特定的对象,而是异化为供大众消费的“产品”——大众媒介生产出来的为人民提供娱乐的商品。既然是娱乐化的商品,首先它必须是流行的。不妨列举两个一度充斥了电视屏幕的广告代言红人:周杰伦和孙俪。先说周杰伦,他代言的广告产品吃、穿、用、行、通讯等无所不包,可谓多栖“通吃”。他代言过的产品从快速消费品到最新电子科技产品,不一而足:统一方便面、百事可乐、美特斯邦威服饰、高露洁牙膏、仁和闪亮滴眼露、中国移动的“动感地带”、摩托罗拉手机……而春节期间那个铺天盖地的“优乐美奶茶”广告更是让大家都记住了“你就是我的优乐美”的广告词。周杰伦之所以能够“处处开花”正源于他本人的“流行”和“风靡”。同样还有孙俪,依靠清新可人的荧幕形象和极高的观众喜爱度,她自然备受广告商青睐。从顺爽洗发水到超能天然皂粉,从冷酸灵牙膏到欧泊莱化妆品,从三得利乌龙茶到苏宁电器,这张面孔活跃在各类广告中在现实的广告中,大大小小的明星们走上台前,像消费者推荐各型各状的产品或服务。他们作为公众人物的示范作用是惊人的。广告利用的也正是这一点。而正当消费主义流行的时代,广告广告宣传的不再是艰苦奋斗努力进取,而是谁比谁更会消费,谁的消费水平更高。公司宣传片拍摄各类消费偶像们出现在电视广告中、平面广告、候车亭广告、巨型路牌广告中,无时无刻在提醒着消费者:这就是你们应该拥有的产品,你们应该拥有的生活。其背后所蕴含的文化价值和生活观念引发了不同专家学者的争议。有些支持者则认为,强调物质拥有并不排斥心智的、精神的的价值,消费者在满足基本需要后,就会对更高层次的目标更感兴趣,就会超越物质占有的目的,这时,消费者购买昂贵的音响系统不仅仅是为了物质的炫耀和占有,更是为了享受音乐以经济为名,看似有一定道理,明星代言广告,商家寻找明显做代言,毫无疑问都是一个“利”字当头。而这些消费偶像所示范的,所推荐的,所展示的世界,对大众来说究竟是在满足他们的需求,还是在强加或者潜移默化大众的物质至上观念呢?鲍德里亚认为现今的媒介创造了一种“仿真文化”,真实与非真实的区别已经模糊不清,非真实甚至超过了真实,广告中的世界映射到人们的脑海中,成为人们趋之若鹜的对象。在某种程度上,它削弱了人的个体意识和批判理性,催生了人的虚假需求,使人变成了一个“单向度的人”。为此,有批判学者认为,“广告负责将工业产品的符号特征和消费者的多种需求联系起来。广告的影响比政治宣传灵活,但其阴险的行为与政治宣传性质和同私人生活的目标不是由个体自主树立的,而是在他们不知不觉的情况下,由外界强加的”。而明星在选择广告代言时似乎很少真正去考察产品的可靠性,一大批名人被卷入“虚假”、“误导”广告的旋风,被推上伦理道德的封口浪尖,乃至被诉诸法律手段遭到起诉的也不在少数。在这样一个“消费偶像”盛行的年代,广告无疑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尴尬处境从前段时间沸沸扬扬的三鹿奶粉事件说起。重庆一位75岁的黄婆婆,曾购买了3袋三鹿奶粉,服用后感觉身体不适。她的况律师表示,黄婆婆不仅要起诉三鹿公司,还可起诉为三鹿代言广告的邓婕,因为,如果不是邓婕的明星效应,很多人不会去买三鹿奶粉。不只邓婕,近年来,涉嫌官司的明星可谓不胜枚举:唐国强、解晓东作北京新兴医院形象大使,电梯劝烟猝死案判无责,高喊“不孕不育找新兴”;刘嘉玲为推销SK ,言之凿凿“细纹及皱纹明显减少47%,证实肌肤年轻12岁”;濮存昕拿儿子“变聪明了”说事——“我儿子就喝哈药六厂的新盖中钙口服液”;赵雅芝为静心口服液宣称“自己人过中年仍魅力不减的原因是服用了静心口服液”;蒋雯丽信誓旦旦为安必信脂肪运动机所言“生完宝宝身材依旧完美”;陈小艺代言三精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而对其儿子说“笨熊,喝”等等,都无一例外惹得官司上身。不妨再举几例:号称“冬天有汰渍,天天吃火锅”的著名笑星郭冬临的夸大的宣传让他自己成了被告;专业“皇阿玛”张铁林宣传的参龟固本酒被一老太太饮用后发现效果不佳,于是将其告上法庭;当红相声演员郭德纲也因代言“藏秘排油茶”被消费者告上法庭;葛优代言的“亿霖造林”更是被定性为“北京迄今为止最大的传销案”。诸如此类的事件频频发生,几成常态由此可见,当前社会,“消费偶像”引发了一系列的广告尴尬。很多消费者因此上当吃亏。结果如何呢?明星们依然继续代言各种各样的广告,各类诉讼都以“不成立”不了了之。明星名人们依然逍遥自在,消费者却是有苦难讨公道明星虚假广告泛滥,其根本源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和不健全,对明星做广告缺少必要的规范和约束。虽然明星在虚假广告中的作用无异于助纣为虐,揭秘美军阿布格莱布监狱暴行获奖纪录片,但消费者却没有虚假广告代言人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正因如此,那些做虚假广告的明星并不需要承担任何的风险和责任,照样赚取他们的“天价”代言费用,可谓有恃无恐4如何规范“消费偶像” 总的来说,如何化解“消费偶像”时代的广告尴尬,首先最根本在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加强审查和打击力度。国内在相关法律上仍存在一定的空白,这也是虚假的明星广告盛行的重要原因。不妨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欧美各市场发达国家中均视名人代言为“证言广告”和“明示担保”,消费者可据此担保索赔。法国一位电视主持人吉尔贝就曾经因为做虚假广告而锒铛入狱,罪名是夸大产品的功效。美国更是要求做广告的名人必须是此产品的直接受益者和使用者,一旦查出不实,就要处以重罚,而且已有好莱坞影星被罚50万美元的事例。在日本,如果明星代言的产品属于伪劣产品,那就意味着他本人可能会因此受到巨大影响,公司宣传片拍摄除了向社会公开道歉,会很长时间得不到任何工作等,会遭受巨大的损失。这些有力的法律错事有效地约束了明星们对广告代言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代言的“公信力”此外,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促进广告事业的健康发展,亦有赖于消费者理性消费观念的形成。比如在欧洲播放的广告大都注重依靠新奇创意来突出产品品质,很少靠明星脸来拉动人气,就和欧洲人相对理性的消费观念有很大关系。在时下国内这样一个“偶像消费”时代擦亮眼睛,理性选择,也是消费者们必修的功课。荣膺搜狐、新浪等门户网站与权威媒体推荐,荣登最具商业价值网站排行榜第六位,深受广大会员好评。